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徐汇区积极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各执法单位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创新执法方式,涌现出一批体现执法温度、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典型案例。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,现推出“涉企执法典型案例”专栏,精选优秀案例进行展示,以案释法、以案促改,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2025年6月,徐汇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某汽车销售公司开展非现场检查,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比对时,发现该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,随即联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,共同启动由非现场驱动的现场检查。通过亮码检查发现,该企业于2025年1月起进入试运营阶段,主营业务包括机动车销售、修理与维护等,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,并排放废水、废气等污染物。依据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》(2019年版)相关规定,该企业属于应当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,但企业在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,已开始排放污染物,违反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。
本案中,区生态环境局依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》相关规定,拟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。但案件处理过程中,执法人员未止步于处罚,而是主动“送服务”上门,通过全面的政策解读、细致的流程指导与专业的技术支持,全方位帮扶指导,助力该企业于2025年9月顺利取得了排污许可证。同时,该企业在实际排污前已配套建成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并正常运行,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。鉴于该企业属初次违法、情节轻微且已及时完成整改,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。
区生态环境局遵循“无事不扰”的执法理念,依托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平台,构建了“线上数据筛查+线下核验”的非现场监管机制。该机制贯通“数据对比找疑点、线上核查锁证据、线下核验定事实”全链条,精准锁定排污单位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,实现对企业差异化监管。让守法者感受“无事不扰”的安心,让违法者面临“利剑高悬”的震慑,最终达成刚性“精准打击”与柔性“无感监管”的有机统一。
在环境领域执法中,区生态环境局坚持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”原则,杜绝“一罚了之”的简单做法,将帮扶指导贯穿执法全过程,助力企业低成本、高效能地实现合规经营。通过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,对及时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免予行政处罚,切实减轻经营压力,保障正常运营。同时,依托高效审批服务,主动帮助企业尽快实现合法经营,有效降度易成本,充分彰显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大局、“稳经济、保主体”的责任与担当。


